js命名规则

JavaScript06

js命名规则,第1张

函数命名:统一使用动词或者动词+名词形式 ---- fnInit() 如果有内部函数则“_”开头  _fnInit(). 对象方法命名使用fn+对象类名+动词+名词形式  fnAnimateDoRun() 某事件响应函数命名方式为fn+触发事件对象名+事件名或者模块名  fnDivClick() 附常用的动词列表:变量命名: 一些算是默认的规范就不说了 (常量大写,循环变量简写,驼峰式等) 对于变量命名 还是没有一个规范,下面贴出一个别人的规范仅供参考。 按照类型规划: 按照前缀区分 :市面上常用的命名规范: camelCase(小驼峰式命名法 —— 首字母小写) PascalCase(大驼峰式命名法 —— 首字母大写) kebab-case(短横线连接式) Snake(下划线连接式) 1.1 项目文件命名 1.1.1 项目名 全部采用小写方式, 以 短横线 分隔。例:my-project-name。 1.1.2 目录名参照项目命名规则,有复数结构时,要采用复数命名法 。例:docs、assets、components、directives、mixins、utils、views。

今天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文章是关于Web前端工程师要知道的JavaScript变量命名规范,正在从事Web前端工作的小伙伴们来和小编一起看一看吧,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JavaScript变量命名规范:只能由英语字母、数字、下划线、美元符号$构成,且不能以数字开头,并且不能是JavaScript保留字。

下列都是非常正确的变量命名:

varhaha=250

varxixi=300

vara1=400

vara2=400

varabc_123=400

var$abc=999

var$o0_0o$=888

var$=1000

var_=2000

var________=3000

下列都是错误的命名:

vara-1=1000//不能有怪异符号

vara@=2000//不能有怪异符号

var2year=3000//不能以数字开头

vara¥=4000//不能有怪异符号

vara*#$#$@=5000//不能有怪异符号

varab=300//不能有空格

下列的单词,叫做保留字,就是说不允许当做变量名

abstract、boolean、byte、char、class、const、debugger、double、enum、export、extends、final、float、goto

implements、import、int、interface、long、native、package、private、protected、public、short、static、super、synchronized、throws、transient、volatile

需要注意大写字母是可以使用的,并且大小写敏感。也就是说A和a是两个变量。

1varA=250

2vara=888

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关于Web前端工程师要知道的JavaScript变量命名规范的文章,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正在从事Web前端工作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。想要了解更多Web前端知识记得关注北大青鸟Web培训官网。最后祝愿小伙伴们工作顺利!

javascript命名规范没有明确的定义吧,主要怎么命名让自己看起来爽,团队看起来爽,所以主要还是看你们自己怎么约定的。

命名规范

1.变量名称 必须为 小写字母。

2.类的命名使用骆驼命名规则,例如:

Account, EventHandler

3.常量 必须 在对象(类)或者枚举变量的前部声明。枚举变量的命名必须要有实际的意义,并且其成员 必须 使用骆驼命名规则或使用大写:

var NodeTypes ={Element :1,DOCUMENT:2}

4.简写单词 不能使用 大写名称作为变量名:

getInnerHtml(), getXml(), XmlDocument

5.方法的命令 必须 为动词或者是动词短语:

obj.getSomeValue()

6.公有类的命名 必须 使用混合名称(mixedCase)命名。

7.CSS 变量的命名 必须 使用其对应的相同的公共类变量。

8.私有类的变量属性成员 必须 使用混合名称(mixedCase)命名,并前面下下划线(_)。例如:

var MyClass =function(){ var _buffer this.doSomething=function(){ }

}

9.变量如果设置为私有,则前面 必须 添加下划线。

this._somePrivateVariable = statement

10.通用的变量 必须 使用与其名字一致的类型名称:

setTopic(topic)// 变量 topic 为 Topic 类型的变量

11.所有的变量名 必须 使用英文名称。

12.变量如有较广的作用域(large scope),必须使用全局变量;此时可以设计成一个类的成员。相对的如作用域较小或为私有变量则使用简洁的单词命名。

13.如果变量有其隐含的返回值,则避免使用其相似的方法:

getHandler()// 避免使用 getEventHandler()

14.公有变量必须清楚的表达其自身的属性,避免字义含糊不清,例如:

MouseEventHandler

,而非 MseEvtHdlr。请再次注意这条规定,这样做得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。它能明确的表达表达式所定义的含义。

15.类/构造函数 可以使用 扩展其基类的名称命名,这样可以正确、迅速的找到其基类的名称: EventHandler UIEventHandler MouseEventHandler基类可以在明确描述其属性的前提下,缩减其命名:MouseEventHandler as opposed to MouseUIEventHandler.

特殊命名规范

术语 “get/set” 不要和一个字段相连,除非它被定义为私有变量。前面加 “is” 的变量名 应该 为布尔值,同理可以为 “has”, “can” 或者 “should”。

术语 “compute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计算完成的变量。

术语 “find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查找完成的变量。

术语 “initialize” 或者 “init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实例化(初始化)完成的类或者其他类型的变量。UI (用户界面)控制变量应在名称后加控制类型,例如: leftComboBox, TopScrollPane。复数必须有其公共的名称约定(原文:Plural form MUST be used to name collections)。带有 “num” 或者 “count” 开头的变量名约定为数字(对象)。重复变量建议使用 “i”, “j”, “k” (依次类推)等名称的变量。补充用语必须使用补充词,例如: get/set, add/remove, create/destroy, start/stop, insert/delete, begin/end, etc.能缩写的名称尽量使用缩写。避免产生歧义的布尔变量名称,例如:isNotError, isNotFound 为非法错误类建议在变量名称后加上 “Exception” 或者 “Error”。方法如果返回一个类,则应该在名称上说明返回什么;如果是一个过程,则应该说明做了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