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电脑采购标准

电脑教程026

事业单位电脑采购标准,第1张

     根据《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》,购买台式机的价格为5000元以内,购买便携式计算机的价格为7000元以内,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,使用年限为6年。

      中央行政单位购买台式机的数量上限为单位在编人员数量的100%,购买便携式电脑的数量为在编人员数量的50%,购买笔记本时要相应减少台式机的上限。

      这个是中央行政单位的标准,地方的不一样,一般都参考当地情况而制定,但一般不超过中央的标准。

 x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《xx区区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 区各委办局、各直属单位: 为规范区级机关办公设备的配备,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,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,优化资源配置,节约财政资金,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xx区区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 一、本标准作为区级各部门、各单位办公设备配备的限额标准。财政部门将根据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办公设备配备方案,按原经费安排政策和渠道,在限额标准范围内据实核定相关经费。 二、区级机关办公设备的配备,应遵循简朴、节约、实用的原则,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,不得盲目追求高档次。办公设备一般以国产品牌(包括合资品牌)中的中档物品为主,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'节能产品。特殊情况或国产品牌在技术上达不到要求的,经财政部门审批,可采购国外进口产品。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数量要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需要从严控制。 三、现有办公设备未达到配备标准的,本着“统筹安排、逐步到位”的原则,逐步改善现有办公条件。 四、办公设备的配备,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xx区政府统一采购暂行办法》以及区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统一采购。 五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统一认识,严格按照规定在标准限额范围之内配置办公设备,如因工作等因素确需突破标准限额的,必须按现有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。 六、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各街道可参照试行。以往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,以本标准为准。今后区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限额标准定期进行调整。 七、本标准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,标准未尽事项由区财政局另行制定。 附件:xx区区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 二○○六年四月十五日 xx区区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 一、 机关办公家具、空调配置标准 (一)办公室家具 1、区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11000元配备。 具体包括: ⑴ 办公桌(2米) 实木材质,价值不超过2600元; ⑵ 办公椅 真皮材质 价值不超过1200元; ⑶ 真皮沙发一套(1大2小含茶几)价值不超过3300元; ⑷ 5门书柜 实木材质 价值不超过2400元(本文源于文秘城 :http://bigwm.cn); ⑸ 电视柜1个,价值不超过300元; ⑹ 床(1.5米)价值不超过1200元; 2、处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6500元配备。包括: ⑴办公桌 (1.6米) 价值不超过1600元; ⑵办公椅 真皮材质 价值不超过1200元; ⑶西皮沙发一套(1大2小含茶几)价值不超过1600元; ⑷ 3门书柜 实木材质 价值不超过1300元; ⑸ 床(1.2米)价值不超过800元; 3、科级及科以下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4400元配备。包括: ⑴办公桌椅每人一套,每套不超过1000元。 办公桌 (1.4米) 价值不超过600元; 办公椅 中班 价值不超过400元; ⑵ 文件柜1-2个,每个不超过600元。 ⑶ 科级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配置沙发,每套不超过1500元。 ⑷ 普通椅每房间2张,每张不超过150元。 (二)会议室家具 1、小会议室,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配备。 2、中、大型会议室,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备。 (三)分体式空调 1、区级领导办公室可配置1.5p分体空调一台,每台不超过1600元。 2、处级领导办公室可配置1.2p分体空调一台,每台不超过1400元。 二、办公自动化配备标准 (一)计算机 ⑴区级领导办公室可配置17吋液晶显示屏台式电脑1台,每台标准不超过7000元。 ⑵处级领导办公室可配置17吋纯平台式电脑1台,每台标准不超过5000元。 ⑶科级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配置17吋纯平台式电脑1台,每台标准不超过5000元。 ⑷ 笔记本电脑: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,区级领导干部每台标准不超过12000元,其余人员每台标准不超过8000元。 所有电脑的使用年限均为6年以上。 (二)打印机 普通激光打印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1300元。 普通喷墨打印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600元。 针式打印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1800元。 大幅面的工作组激光打印机3000元/台。 打印机使用年限均为6年以上。 (三)复印机 区四大班子、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及政法部门,或50人以上单位可配中档数码复印机一台,价格不超过18000元,50人以下单位可配复印机一台,价格不超过8000元。 (四)一体印刷机 区四大班子及独立对外发文数量多的单位可配一体机一台,价格不超过25000元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及政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一体机1台,价值不超过15000元。 (五)多媒体显示系统 根据工作需要,每个单位只能装配一个多媒体会议室,多媒体显示系统每套标准不超过4万元,包括调音台、功放、dvd、音箱、话筒、投影(或大屏幕平板电视)等。 (六)其他设备 扫描仪:每台标准不超过800元。 传真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2300元。 电话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150元。 碎纸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1200元。 电视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2000元。 数码照相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3000元,每个单位限配1台。 数码摄像机:每台标准不超过5500元,每个单位限配1台。